退休後每年提領投資組合的4%作為生活費,歷史數據顯示此提領率在30年期間內幾乎不會耗盡資產
「4%法則不是保證,而是歷史給我們的信心基礎。」
4% 法則源自 1994 年威廉・班根(William Bengen)的研究,他分析了美國歷史上所有 30 年期間的股債組合表現(60% 股票 / 40% 債券),發現若每年提領初始投資組合的 4%(隨通膨調整),即使在歷史上最差的退休時機(如剛好在 1929 年或 1966 年前後退休),資產也能撐過 30 年而不耗盡。
換算為簡單規則:你需要累積年生活支出的 25 倍(100% ÷ 4% = 25),才能實現財務獨立。若年支出 120 萬台幣,則需累積 3,000 萬台幣。
然而,4% 法則有其局限性:它基於美國歷史數據,不同國家市場可能有不同結果;它假設 30 年退休期,若提前退休(40 歲退休可能有 50 年的退休期),安全提領率應調降至 3-3.5%;它也不考慮退休後大額支出(醫療、旅遊)的波動。現代研究建議,對於 FIRE 族群,3-3.5% 的提領率更為穩健。
應用 4% 法則的關鍵是「動態提領策略」:在股市大跌的年份,暫時降低提領金額(或從非股票資產提領),讓股票部位有時間恢復;在股市大漲的年份,可略提高提領或增補現金緩衝。這種靈活性顯著提升了長期可持續性。
「現金緩衝策略」是常用的配套安排:保留 1-2 年的生活費於高流動性帳戶(如貨幣市場基金),避免在市場低點被迫出售股票。這個緩衝讓退休人士能在市場下跌時坦然等待復甦,而非在恐慌中賤賣長期資產。